重庆疾控健康提示(2022年10月17日18时)
特别提醒
当前市外来渝返渝人员
健康管理措施
根据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,为落实好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各项要求,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下:一、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,按照《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(2022年第三版)(修订版)》执行。二、近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(省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,直辖市以区为单位)来渝返渝人员,实施“3天2检”。抵渝时在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码头、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,并通过微信、支付宝“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”小程序或者“社区报告二维码”主动向社区(村)报备,实行即采即走,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。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,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,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,并做好个人防护,期间不聚集聚餐、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。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(区、市),在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,通过微信、支付宝“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”小程序或者“社区报告二维码”报备,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(不乘坐公交地铁)。三、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“入渝即检”,在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码头、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,并通过微信、支付宝“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”小程序或者“社区报告二维码”报备,实行即采即走。四、对秋季开学外地来渝返渝师生,有7日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返校;其余师生返校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返校后落实“3天2检”,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,加强个人防护,不聚集聚会。部分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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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 | 健康管理措施 | |
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、赤峰市、鄂尔多斯市、呼伦贝尔市,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| ||
10月16日0—24时,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82例(山西40例,广东23例,浙江20例,北京13例,内蒙古13例,新疆13例,江苏9例,陕西9例,河南8例,黑龙江7例,四川6例,云南6例,重庆5例,湖南4例,辽宁2例,西藏2例,安徽1例,贵州1例)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34例(新疆175例,广东38例,上海32例,云南31例,内蒙古30例,四川30例,湖北23例,陕西23例,江苏20例,山西19例,天津16例,河北12例,湖南12例,重庆10例,安徽9例,山东8例,河南8例,贵州7例,宁夏7例,辽宁6例,西藏6例,浙江4例,北京2例,广西2例,甘肃2例,吉林1例,黑龙江1例)。
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管控通告、健康提示、病例活动轨迹等,配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。如收到协查通知或发现与通报的病例有时空交集,立即主动通过渝康码、“社区报告二维码”等途径向所在地社区(村)、单位报告。进入公共场所,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,配合做好体温检测,主动出示“渝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扫描“场所码”。
市外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在各交通口岸查验通信行程卡后,均需按照指引扫描“入渝码”和“社区报告二维码”,在交通口岸就地或者就近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
离渝人员要合理安排出行计划,非必要不离渝,不前往近7日内有疫情的地区和陆路边境口岸地区,尤其是不前往高、中风险区。确需离渝的,离渝前应主动向所在单位、村(社区)报备,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继续保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公筷制、1米线等良好个人习惯,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如出现发热(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鼻塞、流涕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、结膜炎等症状,要正确佩戴口罩,及时到就近医院就医。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疫情防控有效措施之一,近期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快、隐匿性强,容易引起社区传播,老年人感染风险增高,更应该重视疫苗接种。请适龄、无禁忌症的市民“应接尽接”。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,应及时接种“加强针”。
重点排查地区及健康管理措施
重点排查地区 | 健康管理措施 |
高风险区 | 7天集中隔离,第1、2、3、5、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|
中风险区 | 7天居家隔离,第1、4、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|
低风险区或有外溢风险的地区 | 抵渝后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,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|
今日新增与取消排查地区
今日新增 | 北京市石景山区,吉林省通化市,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,山西省临汾市,天津市红桥区、滨海新区 |
今日取消 | 北京市朝阳区,广东省韶关市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、大庆市,山西省忻州市 |
抵渝后需“3天2检”的地区 “3天2检”: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,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。确需外出的需报社区同意,做好个人防护,不参加聚会、聚餐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。 | ||
省(市) | 排查时间 | 排查地区 (除高、中风险区以外) |
北京市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天津市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河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山西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内蒙古自治区 | 10月10日以来 | |
辽宁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吉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黑龙江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上海市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江苏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安徽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山东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河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湖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湖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广东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广西壮族自治区 | 10月10日以来 | |
海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四川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贵州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云南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陕西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甘肃省 | 10月10日以来 | |
重庆市 | 10月10日以来 |
供稿: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组、宣传报道组